防水劑中APEO、PFOS、PFOA分別是什么
防水劑之APEO
APEO中包括:① 壬基酚聚氧乙烯醚(NPEO):占80~85%;② 辛基酚聚氧乙烯醚(OPEO):占15%以上;③ 十二烷基酚聚氧乙烯醚(DPEO):占1%;④ 二壬基酚聚氧乙烯醚(DNPEO):占1%。為了適合紡織品多功能整理的要求,有機氟類油性防水劑通常制成乳濁液或分散懸浮液,因此,需要使用一個合適的乳化劑來穩定,過去較多使用烷基酚聚氧乙烯醚,即APEO,其生物降解性很差,并呈現出較強的急性毒性,再加上它會分解產生烷基酚,烷基酚是一種禁用的環境激素,歐盟由2005年1月17日起明確規定禁用烷基苯酚聚氧乙烯醚(APEO)及烷基酚。
防水劑之PFOS
PFOS全稱為全氟辛烷磺?;衔?C8F17SO2X),是perfluorooctane sulphonate的英文縮寫,PFOS主要應用于、防油劑、防塵劑、殺蟲劑、表面活性劑、抗霧劑等,是紡織品和皮革制品防污處理劑的主要活性成分,廣泛應用于民用和工業產品生產領域。PFOS的持久性極強,是最難分解的有機污染物,在濃硫酸中煮一小時也不分解。據有關研究,在各種溫度和酸堿度下,對全氟辛烷磺酸進行水解作用,均沒有發現有明顯的降解;PFOS在增氧和無氧環境都具有很好的穩定性,采用各種微生物和條件進行的大量研究表明,PFOS沒有發生任何降解的跡象。唯一出現PFOS分解的情況,是在高溫條件下進行的焚燒。歐盟正式全面禁止PFOS在商品中的使用,首先受到影響的將是紡織、皮革等生產產品的出口企業。因為PFOS在紡織業中存在范圍最廣,任何需要印染以及后整理的紡織品都需經過前處理洗滌,另外如抗紫外線、抗菌等功能性后整理所使用的助劑也可能含有PFOS,該指令的實施將直接影響我國紡織品、皮革、造紙、包裝、印染助劑、化妝品等產品的出口。
防水劑之PFOA
PFOA代表全氟辛酸及其含銨的主鹽,或稱為“C8”,是紡織品“三防整理劑”的重要原料。全氟辛酸及其鹽也是一個難以降解的有機污染物,它在環境中具有高持久性,隨著時間的推移,它同樣會在環境中聚集和在人體及動物組織中強烈累積,既會進入食品鏈中,又對人體健康和環境會較長時間的產生潛在的危險。不過EPA要對它禁用或限用要需要更多的科學資料來進行危險評估;歐盟迄今也未對全氟辛酸明確表態;但目前世界上不少紡織品公司和品牌紡織品銷售商都已接受了全氟辛酸及其鹽對人體和環境存在潛在危險的看法,在自己的化學品限制條款中明確禁用全氟辛酸及其鹽,即:要求檢測不出全氟辛酸及其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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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一條銀系抗菌劑在紡織中的運用
- 下一條銀離子抗菌劑新技術已進入新時代